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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告知书
注:本承诺书电子版扫描件与承诺书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号卡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前期《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家六部委《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相关要求,本单位( )向卡盟助手平台承诺全面落实断卡行动工作。具体承诺如下:
一、承诺本单位及员工办理号卡为自用(见申请办理号卡明细及话术管控措施页),且只能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沟通,并对所有号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本单位任何人不违规售卖号卡、不勾结违法分子组织倒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运营商(渠道)做好号卡管控和核实员工用卡风险管控工作。
三、承诺所有号卡只限于本单位员工实名办理及员工本人使用,保证员工提供入网身份证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材料、翻拍证件等入网行为,运营商有权关停我单位办理的全部号码,并不予复机。
四、员工在正式离职前三天报送办卡工作人员关停号码,未及时报送导致的涉案、诈骗及骚扰投诉等不良行为,本单位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若本单位办理卡号产生了工信部骚扰投诉,运营商有权关停该号码同一证件户名下所有电话号码,并将本单位号码批量关停,暂停新开户等管控方式控制新增投诉产生,若产生诈骗或涉案,运营商有权将本单位所办理的号卡停机且不予复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若本单位从事电信诈骗业务或是因本单位自身管控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诈骗涉案,承诺单位法人和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由承诺单位承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电信业务转售商管理办法的财务处罚等,并对所代转售虚拟运营商名誉和经济损失进行全部赔偿。
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字/盖章):
法人(承诺人)身份证原件放此处合拍 承诺时间:2022年 月 日